健身公司突然停业年卡用户诉讨余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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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讯 “力美健”健身休闲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健身场所的企业,在本市黄金地段租房开出了多家连锁店,但随着高昂的租金压力和经营方式的老化,先后关门谢客。近日,一些支付了年卡费用的健身客,纷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健身服务合同,索讨健身卡内金额,得到了静安区法院的判决支持。友情提醒:法律百事通”热线(400-880-5008)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,站长现场接待日安排如下:上海为周五,深圳为周六,接待地点详见网页下方联系地址,问路电话分别为:021-32091409或0755-83068897
消费者陆小姐诉称,家住本市普陀区的她在2009年1月支付1500元购买了 “力美健”普陀长寿店的健身年卡,该卡期限自2009年4月2日起至2010年4月1日,后因 “力美健”长寿店关闭,经该公司同意转至 “力美健”静安店使用,但却之后又得知“力美健”静安店也于2009年11月20日突然停止营业,遂诉至法院索讨健身卡内尚存金额1500元。
与陆小姐有相同经历的还有家住杨浦区的杨先生,他诉请返还健身卡余额600元、私人教练卡3000元、储物箱费用2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3800元。 25岁的吴小姐要求返还健身卡余额830元。
法院在审理中,因小杨未提供支付过储物箱费用200元的凭证,也未认定 “力美健”公司存在欺诈,仅判决由 “力美健”健身公司返还小杨健身卡余额费用和私人教练卡费用,计3600元。
在上述案件审理中, “力美健”公司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。静安区法院认为, “力美健”健身公司以预收款的方式向健身客提供健身服务,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健身服务。现服务期限尚未届满就停止营业,侵犯了健身客的合法权益,遂判决支持健身客的诉求。
(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上海站记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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